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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方案

来源:雅安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04-28 15:32:26

关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方案

市政府办

       一、目标任务

      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社保医保低保办理、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发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农业直补、救灾救济扶贫、涉法涉诉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资和资金等问题。

       二、责任分工

      本项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东牵头单位为市政府办公室,整治时限为2014年9月。

      (一) 认真实施九项民生工程和办好20件民生实事

      主办单位:市政府目督办

      责任人:马骊骅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扶贫移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责任人:梅驭宇

      协办单位:市法院、市委农工委、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新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扶贫移民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开展涉及民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主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何卫平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委农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扶贫移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主办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人:邓鹏

      协办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

     (五)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主办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人:蔡 军

      协办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法制办、市扶贫移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措施

     (一) 认真实施九项民生工程和办好20件民生实事

      1.细化制定年度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直接感受、直接受益的重点问题。

      2.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统一组织与分散联动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由市政府目督办统筹组织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原则上每半年开展1次,并按照要求和民生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3.定期通报民生项目进展情况,前三季度按季通报,第四季度起按月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4.建立人大政协巡视、监察审计检查、部门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

      1.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等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切实加强行业指导,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公开实效。

      2.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3.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后,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精准解读。加强政策救助,创新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切实满足特殊人群的政策信息需求。

      4.切实做好民生领域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必须做到依法依规,有问必复。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开展涉及民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1.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规章制度,规范有序推进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等工作,依法公开征地信息,严格规范征地行为;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加强征地补偿安置监管。

       2.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加快推进旧城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确保2014年竣工公共租赁住房的30%定向供应给农民工;建立健全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强征强拆等问题。

       3.严厉整治医疗服务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整治“大处方、大检查”和昂贵、自费药品及耗材过多使用等过度医疗、不合理医疗现象,坚决查处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推诿病人行为;大力整治卫生执法监督服务态度“生、冷、硬、推”,办事效率不高,乱检查、乱罚款问题。

       4.认真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坚决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格规范教育资金使用行为,完善教育收费信访举报反馈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按照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5.开展“十大环保行动”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20 14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年”活动,强化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规范环境保护执法程序。

       6.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水平;强化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7.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扶贫瞄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实行扶贫项目挂包责任制。严格实行扶贫项目资金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告公示制度,将财政性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具体要求在当地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和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告。

       8.规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产权改革、补助标准、筹资筹劳使用、工程质量、资金兑现等全环节公示工作,以项目村或者农民用水者协会为单元,推进项目实施、理财、监督三个小组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9.加强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完善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偿工作程序,组织开展补偿资金兑付专项检查,确保及时足额兑付林权所有者。

      10.开展规范出租车服务行为、汽车维修行业“阳光维修”、整治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吃拿卡要”、城市公交服务精品线

创建示范,切实规范运输服务。开展为期三年的“亲民和谐”文明执法活动,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水平。

      11.开展农业直补、社保医保低保、救灾救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四)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开展窗口服务整治。重点整治窗口单位和一线岗位干

警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执法服务“冷、硬、横、推”现象,落实到具体人头,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到期整治不力的,视情调离岗位或给予处分。

      2.开展警容风纪整治。重点整治少数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精神萎靡、自由散漫,着装不规范、工作“稀拉松”和言行举止不端、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等问题。对违反禁令的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

      3.开展警车管理整治。重点整治警车私用和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警车乱停放,非执行紧急公务乱拉警笛、闯红灯,警车、警牌流入社会等问题。对违规使用警车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因交通违法导致恶性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进行倒查追责。

      4.开展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久押不决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梳理排查,对

发现的冤假错案,限定纠正期限,实行案结销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开展违法违纪集中查处。政法机关公开设立举报网站,第一时间受理符合要求的网络举报,对干警违法违纪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逐一查实,确有问题的要建立专案,一查到底。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职位岗位、各个步骤环节的操作性程序规定,尤其要对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细化和规范办案程序。制定完善执法执勤行为规范,统一细化执法标准。建立完善量刑规范化、案例指导等制度,限制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有效规范执法流程。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1.及时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相关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影响惠民政策落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坚决及时地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2.加大基层办案力度。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机制,从严查处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社保医保低保办理、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发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救灾救济扶贫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资和资金等问题。

       3.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督促县(区)适时公开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加强公职人员警示教育,督促发

案单位及其行业系统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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