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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专项方案

来源:雅安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04-28 16:00:46

关于切实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专项方案

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现就做好切实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按照市委实施意见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要求,把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整治重点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追责,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等问题,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清正廉洁良好形象。

      二、责任分工

     本项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赖荣,牵头单位为市委组织部,整治时限为2014年9月。

      (一)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谋取私利,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 任 人:陈勇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等问题。

      主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

      责 任 人:任永强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重点解决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等问题。

       主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 任 人:陈勇

       协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

      (二)开展专项清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严禁国家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的通知》,对全市国家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专项清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通知>》(川组发〔2013〕16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印发<执行川组发〔2013〕16号文件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川组办〔2013〕127号,以下简称《答复》)的相关要求,限期对党政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清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对开展清理情况、存在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及审批程序和国家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检查。将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的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严肃问题查处。充分运用“12380”举报受理渠道及信访、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切实发挥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等问题的监督作用。如发现党政领导干部有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区)在审批或审核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时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选择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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